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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3/16
- 違規日期
- 2022/07/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9,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1年3月9日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貴公司於111年3月22日前完成改善;並續於111年7月22日派員至違規地點複查,查獲貴公司現場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一)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鐵板)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三)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10點。(四)上述缺失共計1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9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85-34地號(金溪路)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