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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興導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05-07002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7/28
違規日期
2016/05/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5年8月11日前檢具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維護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漢寶村文昌路三一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漢寶村文昌路三一八號
統一編號
2212628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