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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1/30
- 違規日期
- 2022/05/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12日督察發現其廢氣焚化爐(A004)於110年10月8日上午發生異常,惟操作紀錄未覈實登載,又啟用備用洗滌塔(A001、A003)處理廢氣並由排放管道(P001、P003)排放於大氣,備用洗滌塔(A001、A003)操作紀錄表有登載操作1小時,惟未依規定記錄壓降、pH值、洗滌液流率,亦未記錄洗滌液更換日期、置換水量、加藥量等,未依許可內容辦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水頭村中正路六七及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水頭村中正路67及6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