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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3-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1/13
- 違規日期
- 2024/08/26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2年改善完成後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進場執行改善成果驗證作業,驗證結果顯示標準監測井MW05地下水三氯乙烯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故本府於112年12月14日以府環化字第1120350593號函要求貴公司限期提送整治計畫第一次變更,其中說明四略以:「.....(一)請持續依照原錦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內容持續進行地下水污染改善,至貴公司所提之整治計畫第一次變更計畫經本府核定為止,.....」。經查貴公司於113年10月15日提出「錦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113年度第3季緊急應變必要措施進度報告(初稿)」第3章表3-5至表3-8之106-CM-MW02及105-CM-MW02無檢測結果,未依核定之整治計畫執行,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二路一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二路一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