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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110012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違規日期
- 2020/07/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7月24日派員沿本市佳里區市道176號南側排水溝渠發現油花後循線稽查,查貴社於佳里區同安寮81-1號稽查從事拆除建物工程,工區油槽設置區(含鍋爐)因怪手拆除過程不慎震動,導致油槽和油桶內重油滲漏流出廠外排水溝渠至污染將軍溪,雖廠內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行使砂土覆蓋阻絕),惟廠外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本局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七段五六○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同安寮8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