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100040
- 處分日期
- 2021/10/25
- 違規日期
- 2021/08/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21-00號),本局於110年8月11日派員至該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現場查核污染源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惟檢視現場污染源、防制設備操作記錄表僅有1月至5月,其6月至查核當日未有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六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六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