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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違規日期
- 2021/01/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之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月8日派員進行貴局辦理本市安南區「臺南市立九份子國中小學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8D61139-1)施工機具油品含硫量抽測稽查,含硫量抽測檢測值12mg/kg,未符合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值10mg/kg,max,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之1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期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環保局查驗並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0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之1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國安段1545、154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