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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違規日期
- 2022/07/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工原料分裝,雖非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經查貴公司人員從事分裝桶槽清洗,在水污染管制區(淡水河系)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或沿岸規定距離,影響水體品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2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60104625號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三、(二)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八八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520巷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