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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80021
- 處分日期
- 2019/08/22
- 違規日期
- 2019/05/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制或禁止其使用公告場所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59號貴公司臺南預拌混凝土場,發現場內廢(污)水處理單元沉沙池產生之污泥任意堆置於場內空地,未妥善處理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5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