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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8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8/15
- 違規日期
- 2022/03/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派員於111年3月9日10時許至中油高雄煉油廠整治場址(地址:本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下稱該場址)稽查,本局人員發現貴公司於該場址整治分區第3-2工區執行板樁移除及土方挖填進行地面高程調整作業,因未進行灑水或灑水未充分,造成行駛車輛揚塵逸散至空氣中,本局人員現場立即拍照存證,前揭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規定,爰開立舉發通知書,並郵寄送達在案。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潭頭路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