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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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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違規日期
- 2017/04/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8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接獲陳情派員於106年4月17日至該公司所屬營建工地(竹北市莊敬段5地號)稽查,工地已於106年1月25日取得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工地實施地下室開挖,而工地未依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設置擋雨、遮雨與導雨相關設施沉砂池及放流口位置與核准計畫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段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