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110003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違規日期
- 2017/10/2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20日14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二段19-19號稽查,查獲該公司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木材棧板)露天堆置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二段一九之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二段19之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