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7-030013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違規日期
- 2017/11/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貯存情形稽查,發現收受廢油混合物 (D-1799)及廢油泥(D-0903)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及措施,且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名稱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有污染地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有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三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三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