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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順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4-108-020008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2/18
違規日期
2018/10/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6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042號),經查許可清運車輛(車號:6452-FE、9457-MT)已變更車牌為ARJ-3122、ASG-5105,惟未檢具變更申請表及變更事項向本局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保長路一九巷三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保長路一九巷三號
統一編號
1278081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