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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70007
- 處分日期
- 2023/07/25
- 違規日期
- 2023/07/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其污染源E020高溫爐區、E021低溫爐區之排放管道P005;E001熔爐區之排放管道P015,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經查貴廠自108年3月28日取得許可證後,迄今未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八一三巷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八一三巷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