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8-030008
- 處分日期
- 2019/03/08
- 違規日期
- 2018/12/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1月19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108年2月19日函復車輛779-SF已換牌為KEE-3903,經查詢車籍系統,發現清除車輛(779-SF)業於107年12月12日異動過戶,已非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竹園里新生路一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新生路1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