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金鮮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鮮畜牧場

文號
40-111-050005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2/05/10
違規日期
2021/09/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9月13日21時10分會同業者至現場(金鮮畜牧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放流口未有廢污水排出,遂至場內巡視,於堆肥(廢棄物)貯存區,發現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另巡視該場周圍未發現不明管線及偷排。2.已當面告知該場人員確實遵守環保相關規定,以免再受罰。3.巡視該場周界未發現異味(豬糞)之情事。4.該場負責人代表態度良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豐德段一○七地號,雲林縣四湖鄉東海豐段一九七地號,雲林縣四湖鄉東海豐段一九七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車港段1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