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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違規日期
- 2020/04/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4月23日派員至貴廠苯乙烯製造程序(M06)督察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發現1個設備元件編號20015070P030L(現場元件檢測流水號:TS212EB)之流體組成為乙苯,有明顯洩漏的VOC氣體,其洩漏淨檢值大於2232ppm(初檢測值11722ppm,背景值1.8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