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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違規日期
- 2021/10/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小法廠(管制編號:H51B6016)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9年8月19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4,500,000,000元,另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974,954,200元係屬上開公告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貴公司小法廠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110年9月4日離職,貴公司未於專業技術人員離職之15日內指定代理人並報備主管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一四號(二、三樓)、一四之九號(一、二、三樓)及一四之二號(二、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一四號(二、三樓)、一四之九號(一、二、三樓)及一四之二號(二、三 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