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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26
- 處分日期
- 2021/07/13
- 違規日期
- 2021/06/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6月24日函敘及,位於本市高雄市梓官區赤崁新段772、773、774等地號土地建築物(梓官區赤崁北路120號),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6月17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0A001595號拆除許可函,且已繳納空污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且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赤崁里赤崁北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赤崁里赤崁北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