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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70014
- 處分日期
- 2018/07/17
- 違規日期
- 2018/05/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5月17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污泥滲出水及廠內清洗地之廢(污)水未妥善收集,疏漏至污染水體,該股廢(污)水逕由雨水道流至廠外地面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10.0,標準值6~9;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920mg/L,標準值10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76.6 mg/L ,標準值30mg/L),未符合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二仁路一段二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二仁路一段二四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