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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20-108-04003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4/26
違規日期
2018/07/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洗滌塔(A002)、洗滌塔(A008)、洗滌塔(A012)pH計顯示值,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pH值:7-9),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二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二路12號
統一編號
708013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