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 文號
- 30-107-050050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5/28
- 違規日期
- 2017/06/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3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校所屬「懷德居文化基金會木藝教室新建工程-106峽建字第089號」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一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一小段一九一等筆地號
- 統一編號
- 1061738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