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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80010
- 處分日期
- 2018/08/10
- 違規日期
- 2018/07/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光華路6號從事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7月18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廠M03製程元件編號B08-V01之檢測值為3,000 ppm、儲槽元件編號A02-F01之檢測值為14,137 ppm、A03-F09之檢測值為22,977 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光華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光華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