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2-120024
- 處分日期
- 2023/12/12
- 違規日期
- 2023/09/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5號從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合物(ABS)化學製造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9月8日、112年9月9日稽查時發現,ABS脫水壓縮機(E092、E093)作業產生之空氣污染物經氣罩收集至防制設備處理,惟收集效果不佳致塑膠異味從廠房縫隙、窗戶逸散至廠外造成污染,已分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及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及第23條第1項規定,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