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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2-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5/01
- 違規日期
- 2023/03/16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商業於本市從事餐館業產生噪音,本市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2年2月8日前往稽查,經量測低頻均能音量為42.8分貝,超過噪音管制標準,限於112年3月8日前完成噪音改善。於112年3月16日至現場進行限期改善複查,貴商業正營業中產生噪音,於20時22分現場量測低頻噪音之均能音量為40.2dB,仍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武功里新源街一○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東區武功里新源街108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