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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8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9/15
- 違規日期
- 2022/07/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合作社位於本縣東石鄉湖底段湖底小段322地號之保證責任嘉義縣東石雜糧生產合作社工廠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東石鄉蔦松村湖底二○之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東石鄉湖底段湖底小段32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