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4-03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違規日期
- 2025/0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4年1月14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將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於貯存區A,並未貯存於許可證核准登載之貯存區B;另貴公司又將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於迴車道,未依規定貯存,以上皆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貯存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四鄰二之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四路2-15號(昇廣環保工業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