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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小吃店

文號
41-107-03000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3/26
違規日期
2017/06/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市桃園區大業路一段399號經營大業小吃店(金廚自助餐),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商號後方屋外,露天置放之廚餘桶未加蓋,且於道路上堆放廢紙箱,有礙環境衛生整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里大業路一段三九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業路一段399號
統一編號
410311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