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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承昌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9-04001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4/22
違規日期
2019/11/27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7日下午2時派員至貴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08627,廠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15之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甲醯胺」一瓶淨重(含瓶重)590.73公克,因濃度未知,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9年2月10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9年3月3日(109)環檢一字第0622號檢測報告,確認送驗商品含量為84.8%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0%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號八樓之七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
統一編號
163262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