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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7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7/03
- 違規日期
- 2017/05/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宥臻工程行原為本市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查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除車輛(車號:773-BZ)自105年10月1日起,系統已逾6個月無車行資料傳輸,另查該車已報廢,惟登記之清除車輛異動,未依規定辦理許可文件變更事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一七七巷四四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一七七巷四四號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