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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90020
- 處分日期
- 2018/09/21
- 違規日期
- 2018/06/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貯存設施有存放2袋,其中一袋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及成分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台上里成功路四六○巷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台上里成功路四六○巷二九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