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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7-08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8/07
- 違規日期
- 2018/07/1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7年07月18日10時58分至相同測點複查所使用抓掘機作業噪音均能音量為69.8分貝,背景音量為57.7分貝,兩者相差逾10分貝,依規定不予修正,已逾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經本局以107年07月18日高市環稽噪通稽通字第A001807號通知書予以舉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民族一路一一七一巷一二弄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武區大正一路上金鼎段64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