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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鈺婷工作室

文號
22-113-110058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11/14
違規日期
2024/07/29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即洪鈺婷工作室)經營之自助洗衣店(市招:好好.洗智能自助洗衣)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洗染、乾燥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暨新北市政府112年6月20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1157884號公告二、(一)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一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龍安路一六巷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龍安路16巷2號
統一編號
4145805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