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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88
- 處分日期
- 2024/05/30
- 違規日期
- 2023/05/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4月14日及4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督察,發現「其他化學製品製造程序」之原料硫酸亞鐵貯存會持續產生酸性廢液,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該項廢棄物清理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1年11月23日環事廢裁字第111113699號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1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5月11日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經華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環工路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