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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03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3/08
- 違規日期
- 2019/01/28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10號9樓)稽查,經查貴公司於107年3月23日販賣商品「UNDIC ACR-D181」(合計2桶,共380公斤)予下游廠商「東邦塗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查該商品安全資料表成分濃度含有「乙二醇乙醚」成分濃度為1至5%W/W;經本府環保局前於107年12月20日派員至下游廠商採樣送驗後,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8年1月7日(107)環檢一字第8303號檢測報告,確認該商品含「乙二醇乙醚」濃度達1.6%W/W,其成分濃度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且販賣量已達大量運作基準5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販賣)前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2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一一○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