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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62
- 處分日期
- 2024/04/30
- 違規日期
- 2023/10/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前往貴公司安X廠址(臺南市安X區城X路2X2巷23號)查核,發現貴公司安X廠址工廠未有營運之情形,廠內機具皆未運作,查其廠內有堆放事業廢棄物,包含廢塑膠、PVC粉、廢木材、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等(共計約5X包太空袋),惟查現場未見有相關製程得產出前開相關事業廢棄物,經貴公司員工表示該廢棄物為貴公司X廠(臺南市新X區中X里東X街五號)移置安X廠址廠內暫時放置,等待進場城西焚化爐,惟查貴公司X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登載事業廢棄物廠外貯存之情形,故認定其堆放事業廢棄物於安X廠址廠內情形與貴公司X廠之廢清書內容不符,顯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七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城南路252巷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