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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20007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違規日期
- 2022/0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第二級:每六個月檢測一次,於每年一月至六月期間及七月至十二月期間應各執行一次檢測。惟貴廠11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110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檢測,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梅獅路一段一九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梅獅路一段一九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