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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文號
31-101-09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2/09/03
違規日期
2012/07/12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一五O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村文化路二○九號
統一編號
4368739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