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1173400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內湖校區「劇藝教學大樓新建工程」,111建字第0117號,泥沙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4,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內湖校區-劇藝教學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1建字第0117號)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8/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凱士士大同雙連段總部大樓新建工程,110建字第0163號,泥土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4,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6/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凱士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事務所及住宅新建工程(拆除工程)、建造執照:110建字第0163號)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6/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假日晚上6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凱士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事務所及住宅新建工程(拆除工程)、建造執照:110建字第0163號)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5/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內湖校區-劇藝教學大樓新建工程,111建字第0117號,泥沙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3,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內湖校區-劇藝教學大樓新建工程,111建字第0117號,泥砂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3/09/2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內湖校區-劇藝教學大樓新建工程,111建字第0117號,泥沙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承攬新北市109板拆字第108號拆除工程(管制編號:F01C8192),經查發現清運車輛(車號:KLJ-1296)清除該拆除工程產生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至事業以外,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12/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怪手)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且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及現場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