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可信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275876
共 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1/04/2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承租之臺中市龍井區忠和段1701-000及1702-000地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設有8座土石砂堆置區,其量測體積合計達5,162.75 m3,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次堆置體積3,000 m3以上之堆置場作業程序規模,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2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9年11月12日11時30分派員抵達貴公司位於臺中市龍井區堆置場稽查,貴公司於該地從事土石破碎作業屬砂石處理業(具砂石處理程序),現場經查涉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一)違反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者,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記4點缺失。(二)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場區內供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採舖設粗級配或粒料者,舖設厚度不足,記4點缺失。(三)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須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者,未依規定設置,記10點缺失。綜上,貴公司之堆置場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共記18點缺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3/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