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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剛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542488

共 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8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7/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貴公司於113年5月16日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申請解除列管案件附完工聲明切結書內容表示,貴公司承攬興禾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店鋪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0833號,管制編號:H47B8573]工區堆置其他營建工程產出之廢棄物,惟查本案110年8月17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附廠區配置圖內容,未核准貯存其他營建工程產出之廢棄物,貴公司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貯存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7/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貴公司於113年5月16日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申請解除列管案件所附完工聲明切結書內容表示,貴公司承攬興禾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店鋪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0832號,管制編號:H47B8583]產出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貯存於其他營建工程之工區內,惟查本案110年8月18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附廠區配置圖內容,未核准將產出之廢棄物堆置於其他營建工程之工區,貴公司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貯存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7/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5月22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興禾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店鋪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0832號,管制編號:H47B8583]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未有產出廢棄物,惟依貴公司於113年5月16日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申請解除列管案件所附完工聲明切結書內容表示,該工程有產出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該工程廢棄物實際產出量申報,已有申報不符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呂聰明-養殖場新建工程(合約金額:13,000,000元,工程面積:1,271.03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蘆01031號,空污管制編號:H110H62016-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9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240698號函說明十二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10年6月23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10月26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10年6月23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大豐三街56號旁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6月7日13時5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打樁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承攬上福土石方資源有限公司-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增建工程(合約金額:11,300,000元,工程面積:633.68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107年12月28日來函說明十,該工程已於106年12月5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百分之百,惟查貴事業遲於108年1月2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承攬上福土石方資源有限公司-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增建工程(合約金額:11,300,000元,工程面積:633.68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應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進行網路申報。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於106年12月至107年12月期間,未以網路申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