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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砂石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549102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09/13
罰鍰金額
NT$237,2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大雅區忠義里東大路2段975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12-03號),經本局於111年7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時於貴公司廠區外進廠道路圍牆(鄰廠內轉料區)發現一股廢水自圍牆邊疏漏至鄰近溝渠,經本局人員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廠內確認該股廢水為轉料區廢水未妥善收集洩漏至廠外,另經本局人員採樣該股洩漏廢水檢驗結果,測得廢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1,8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第51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06/02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雅區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本局於111年4月17日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因施工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導致逕流廢水沉沙池泥水溢流出場區外污染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11/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雅區從事土石加工,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土石加工業」,本局於110年9月3日稽查,查獲貴公司因地下水抽水管破裂,致產生逕流黃泥廢水並滲流至場外污染水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爰未符合3小時內通報情況,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車輛進出時未有妥善防制措施,致泥土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2條
違規情節
於沖洗道路時無妥善防制措施,致黃泥污水流入周界溝渠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雅區忠義里東大路2段975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12-01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7/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95-01號),未依許可證登載使用規定之原(物)料及未依規定紀錄操作產製報表,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7/04
罰鍰金額
NT$3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貯留許可登記事項運作,將產出之廢水匯集於沉澱池貯存後,回抽作為水泥拌合製程用水,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7/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再利用機構),惟貴公司並未依規定辦理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6/14
罰鍰金額
NT$1,55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大雅區忠義里東大路2段975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12-01號),案經中督隊於106年4月28日執行督察並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檢測值:10.3(限值:6-9),懸浮固體檢測值:1,440mg/L(限值:5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貴公司已於106年6月6日天台字第1060603001號函報請本局查驗,經本局於106年6月8日前往複查結果,晴天時未有廢水自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情事,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6/14
罰鍰金額
NT$9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大雅區忠義里東大路2段975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12-01號),案經中督隊於106年4月28日執行督察並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採樣檢測結果,查獲貴公司沉澱池槽壁有裂縫,導致疏漏黃色廢水至場外排水溝並污染筏子溪,然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2.貴公司已於106年6月6日天台字第1060603001號函報請本局查驗,本局已於106年6月8日前往複查結果,沉澱池破損處已確實修復完成,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4/17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砂石邊堤產生裂縫,致廢水疏漏至東大路側邊排水溝污染水體屬實,貴公司沉澱池長久多年使用未採取維護、防範措施且廢水疏漏時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11/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