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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三小吃部

統一編號:17643689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及自治條例(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及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規定),經本局113年4月1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332542303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3年4月30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7/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台端違反自治條例(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經本府110年1月12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1030686600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0年1月28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6月19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736077900號函,限貴小吃部於107年8月31日前依「高雄市一定規模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完成設置設備設施。然本局於107年9月5日派員至貴小吃部查核發現,貴小吃部仍未改善完成,已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應於106年11月1日前依「高雄市一定規模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辦法」暨「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設置設備設施。經本局於107年2月6日高市環局空字10731475800號函,限貴公司於107年5月1日前完成改善。迄今尚未改善完成。已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