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四○一廠
統一編號:20386713
共 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廠於本市東區振興路17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262-08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廠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2.查貴廠已於107年12月10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