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和造漆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406617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3/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5**-**號),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人員對吸附設備A103(入口端)及P101排放口(出口端)做前後端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執行處理效率驗證,檢測結果:處理效率為-10.31%,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之操作條件(≧41.5%)不符,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27
- 罰鍰金額
- NT$128,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F15**-**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對空污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103)進行前後端非甲烷碳氫化合物處理效率驗證,檢測結果為26.11%(許可證登載操作條件內容:處理效率VOCs應大於等於41.5%)。 以上事項與許可證登載不一致,且已逾許可條件及數值得有10%容許差值範圍,核屬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F****-04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獲下列情事:1.空污防制設備之吸附設備(A103)活性碳塔壓差計數值為65mmH2O(許可證登載操作條件內容:100~250mmH2O)。2.對空污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103)前後端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執行處理效率驗證,檢測結果:排放管道中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A103前端)與排 放管道中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P101)處理效率(VOCs)為12.03%(許可證登載操作條件內容:處理效率VOCs應大於41.5%)。以上事項與許可證登載不一致,且已逾許可條件及數值得有10%容許差值,核屬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9/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據開發單位提供105年第2季至106年第1季原物料及產品項目與數量之紀錄文件,及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系統申報內容,混合二甲苯使用量及污染物VOCs合計排放量,超出環說書定稿本核定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