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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643702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9/08/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9日至貴公司竹北廠(管制編號:J55A5599)督察,領有核發燃煤飛灰(R-1106)再利用登記檢核(最大月再利用量:2277公噸/月),並與宏生環保服務有限公司及嘉環清潔有限公司簽訂三方合約,現場調閱106年7月至107年10月進貨差異明細表,發現8筆未有聯單資料(分別為106年7月4日(2筆)、106年7月5日、106年7月10日、106年7月12日、106年8月4日(3筆))未依規定連線上網申報廢棄物聯單流向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9/08/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9日至貴公司竹北廠(管制編號:J55A5599)督察,領有核發燃煤飛灰(R-1106)再利用登記檢核(最大月再利用量:2277公噸/月),並與宏生公司及嘉環公司簽訂三方合約,現場調閱106年7月至107年10月進貨差異明細表,發現8筆並未申報後續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流向(分別為106年7月4日(2筆)、106年7月5日、106年7月10日、106年7月12日、106年8月4日(3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12/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第3款及第9條之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6/07/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5/03/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