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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豐營造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479428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2/16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店舖、集合住宅 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日派員稽查,現場打樁機及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6.0分貝,背景音量為60.3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規定,依法限期貴公司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0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打樁機及挖土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91.6分貝,背景音量為67.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超出管制標準19.6分貝。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3/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正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夜間十時起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3/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電動鑿地機正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夜間十時起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日上午7時35分派員稽查,發現水泥攪拌機正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夜間十時起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1/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復旦段266地號從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28日上午7時52分派員稽查,發現水泥預拌機正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夜間十時起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1/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復旦段248等5筆地號從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日13時18分派員稽查,發現鑽孔機正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夜間十時起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3/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文化街102巷31號進行拆除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31日(例假日)13時13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正使用2台挖土機、1台灑水車進行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5/04/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5/01/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4/11/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0/11/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