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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濠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639425

共 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9 筆)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辦理之「oooooo住宅大樓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0F*****-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合計32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五)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攝影鏡頭設置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記缺失4點。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01/2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停滯之交通工具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01/10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置放於停滯之交通工具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15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工程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8點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10點。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鋼板)未清洗,記4點。3. 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4. 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6/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新濠一川)放置於公共設施(路旁)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5/14
罰鍰金額
NT$16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8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五)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新濠一川)放置於地面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2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3.行車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5.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十五公分,記缺失4點。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新濠一川)綑綁置放於人行道上停滯之交通工具(三輪自行車)上,並捆綁固定於水溝蓋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