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瑀紘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358470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車號375-T7於113年11月13日行駛台61線南下口湖B交流道,該車為本局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經查該公司週確認作業及當天GPS訊號回傳情形,該案發區間該車GPS回傳訊號為「開」,車輛速度0,疑似車輛拔除GPS車機,造成車輛與GPS訊號定位不一致。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專責人員○○於111年1月1日重複投保於「李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至111年1月17日,顯未專職專任,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按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10月30日環管執字第1137130421D號函,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375-T7於113年9月10日行經台61縣南下橋頭交流道,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上述車輛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2/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1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75-T7)車斗後側下方未設置污水收集溝及污水收集管線,致無法有效收集衍生之滲出水,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2/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1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75-T7)未依規定於車身標示最新且正確之清除許可證字號(證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40289000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5/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75-T7)於106年4月5日載運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發現載運超過規定(廢棄物不得超過長80公分×寬40公分×高10公分)之玻璃纖維(長116公分),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7/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